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乡镇(社区):
当前,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,特别是近日我省出现多例新增本土确诊病例,为严格落实“外防输入”的防控策略,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州县委有关决策部署,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,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社区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。健全完善村(社区)党组织领导,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负责,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积极协同的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组织体系,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。遵循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总体防控策略,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和区域疫情风险等级动态变化,及时调整完善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策略,在工作力量配备、防控物资调配、应急机制完善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,慎终如始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。
二、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。依托“微信群”、“大喇叭”、公告栏、横幅标语等载体,持续宣传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和各级指挥部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要求,加强对城乡居民个人防护工作的教育引导,增强居民群众出现发热、干咳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。大力倡导“丧事简办、喜事缓办、宴请不办”,提倡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,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。引导居民群众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。
三、不断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。加强网格化服务和管理,不断畅通居民群众线上线下信息渠道,在显要位置公示告知网格管理负责人、值班电话等信息,方便居民群众联系。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制,认真做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临返临的情况摸排调查、信息登记造册,确保不漏一户、不漏一人。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,严格执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措施,开展核酸检测、居家隔离、日常健康监测。
四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举措。按照“非必要不举办”的原则,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规模,对村(社区)服务(活动)中心等场所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“四码一测一口罩”,严把入口关。室内做到日常清洁、通风消毒,倡导居民群众保持1米社交距离、减少人员集聚等。加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管理,根据疫情蔓延情况停止城乡社区照料中心的文化体育活动,防止老年人员聚集。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动员、指导辖区单位和小区物业做好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、通风换气、垃圾分类处理、环境整治等工作。
五、用心用情做好帮扶服务工作。积极引导和组织社区社会组织、社会服务机构和党员志愿者、居民骨干等多元社会力量在确保自身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参与村(社区)疫情防控“包区清楼”工作。加强巡查和入户走访,重点做好城乡低保对象、特困供养人员、“三留守”人员、残疾人、流浪乞讨人员、居家健康隔离人员等特殊或困难群体的生活照料,及时提供服务保障,保证基本生活不受影响,确保群众“求助有门、受助及时、帮扶到位”。
六、保质保量抓好应急值守制度。严格执行村(社区)值班制度,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。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,完善村(社区)应急机制和预案,加强应急处置、应急物资储备、应急值守,确保在第一时间协助做好应对处理。同时,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做好个人防护,确保自身安全。
各乡镇(社区)要深入村(小区、居民楼)督促指导,及时了解和反馈情况,确保疫情期间村(社区)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。要大力宣传村(社区)疫情防控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、志愿者、村(居)民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感人事迹,营造全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。
临潭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
联控领导小组城乡社区管控组